審判程序中,當事人為防止相關權益受損得爰法規或法院之訴訟文書、裁示而提出各項主張或聲請以行使法律賦予之『防禦權… 閱讀全文 如何行使防禦權(1)應用於聲請調查證據
月份: 2023 年 3 月
如何應用非友性證人
一般由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聲請傳喚之證人,行主詰問,大抵是有利於該造當事人之『友性證人』,然而就實務… 閱讀全文 如何應用非友性證人
訴訟相關準備 (九) 評估何種情形適合自行打官司
此文將以五種情形進行說明大致有哪些原因,是當事人撇除突發狀況而無法委任律師亦需自行進行官司訴訟之情形;有時當事… 閱讀全文 訴訟相關準備 (九) 評估何種情形適合自行打官司
訴訟相關準備(八)評估不適合自行打官司的情形
當事人進行訴訟相關準備工作時,除評估是否聘請律師為訴訟案件作辯護,當事人也可依本身能力與情形外,再與以參酌自行… 閱讀全文 訴訟相關準備(八)評估不適合自行打官司的情形